最後更新日期: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
01條款之接受
歡迎使用新竹通特約商家平台。當您完成會員註冊或開始使用本平台任一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詳細閱讀、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。若您不同意本條款,請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務。
02會員資格
凡持有中華民國境內電信業者核發之手機門號者,均得申請成為本平台會員。每一手機門號限申請一組會員帳號,不得重複註冊。
會員應妥善保管其登入所需之驗證資訊,因洩漏、轉讓或未妥善保管所生之損害,由會員自行負責。
03優惠券使用規範
會員領取及使用本平台發行之電子優惠券時,應遵守下列規範:
- 電子優惠券限會員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贈與、販售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予他人。
- 每筆消費限使用一張電子優惠券,且不得與特約商家自身之其他優惠併用,但活動另有公告者除外。
- 電子優惠券一經領取即自總量扣除,恕無法取消或退回。
- 電子優惠券不得折換現金、不得找零,逾有效期限未使用者自動失效。
- 如經查有偽造、變造、重複使用或其他不正當使用情形,本平台得取消該券效力並停權處理。
04點數回饋機制
會員完成優惠券核銷、參加活動或每日簽到,得依各該活動公告之比例累積回饋點數。點數自發放日起有效期間為兩年,逾期未使用者依序自最早取得之點數失效。
點數僅得用於兌換本平台指定之券別或活動報名資格,不得折換現金、不得轉讓,亦不得於本平台以外之場域交易。
05特約商家之責任
特約商家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其品質、內容與售後服務均由該商家自行負責。會員與特約商家間因交易所生之爭議,應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,本平台得協助聯繫但不承擔商品或服務之瑕疵擔保責任。
06服務之變更與中斷
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、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之權利,並得不經事先通知。因系統維護、設備更新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服務中斷者,本平台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07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條款有關之爭議,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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